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精神和中共湖南省委《关于推进清廉湖南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若干措施》工作部署,结合《关于开展“四个一批”廉洁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湘教工委通„2023‟34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廉洁教育系列活动,推动清廉校园建设,进一步巩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成果,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挖掘学校廉洁文化资源,强化政治统领,开展一批“廉洁文化宣传月”活动,创建一批廉洁文化教育品牌,挖掘一批廉洁人物先进事迹,大力推动湖湘廉洁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持续深化学校廉洁党风教风家风建设,将廉洁文化教育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全方面。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一批“廉洁文化宣传月”活动围绕“廉洁润初心,铸魂担使命”主题,发掘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廉洁元素,结合《关于开展第十六届“廉洁文化活动月”的通知》(湘城院纪发【2023】4号)要求,各单位安排相对集中一个月时间,通过“平台宣廉、品牌固廉、故事颂廉、家风助廉、文化润廉”等形式,组织开展健康向上、特色鲜明的廉洁文化宣传活动,创作推广一批兼具思想性、艺术性的廉洁文化精品力作,全面展示廉洁建设工作成果,大力营造廉洁文化浓厚氛围。
责任部门: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党委宣传统战部、各二级党组织
(二)创建一批廉洁文化教育品牌
各学院要利用自身专业优势,通过宣传教育、产品设计、文化传播等手段,创建廉洁文化教育品牌形象,深入推进学校廉洁文化建设,打造全校乃至全省有一定影响的廉洁文化教育品牌,遴选优秀代表作品在学校官微和学校团委微信公众号“城心橙意”展出,引导广大干部师生强化政治意识、纪法意识、责任意识,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持续巩固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氛围。
责任部门:党委宣传统战部、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团委、
各二级党组织。
(三)挖掘一批廉洁人物事迹
各单位要深入挖掘本单位在教育领域中忠诚履责、勇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先进典型事迹,利用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通过廉洁故事或微视频的形式,在全校范围内加大对廉洁典型的宣传,树立清廉标杆和示范,让清廉文化入脑、入耳、入心,不断增强干部师生廉洁治校、廉洁从教、廉洁育人、廉洁修身意识。
责任部门:党委教师工作部、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各二级党组织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各单位要将此次活动作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教育工委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干部师生积极参与。活动参与、活动效果等情况将作为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重要指标。
(二)严格活动规范
各单位在活动组织开展中,要严把政治关、质量关和公正关,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坚决杜绝各类弄虚作假行为,提交的作品不得有知识产权争议,严禁委托社会机构和他人创作作品,确保报送作品的原创性;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要求,一切从实际出发,杜绝形式主义。
(三)注重宣传实效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校内外各类宣传平台,围绕活动主题开设话题、专栏、专版等,组织网络展播、在线直播、校园展览,营造学廉思廉践廉的校园文化氛围。要发挥活动的牵引作用,将廉洁教育与党团组织生活、校园文化活动、师生社会实践等有机结合,探索形成常态化长效化廉洁教育机制。
四、把握报送时间
各单位参照《关于开展“四个一批”廉洁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湘教工委通„2023‟34号)活动方案要求,提前报送相关材料。
中共湖南城市学院委员会
2023年10月27日